招聘要求
REQUEST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的2020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优秀在职教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 热爱教育工作,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 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学历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4.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二)岗位任职条件
1. 应届毕业生
(1)2020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非定向、委培生。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免费师范生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位)。
(3)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全面,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等优先考虑。
(4)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 在职教师
(1)大学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2)有一定学科竞赛经验,各学科教学骨干,教学成绩突出。
(3)获得省、市特级教师称号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
(4)在职教师原则上年龄40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