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要求
REQUEST
1.应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表现优秀、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者,普通话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4)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及以后出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2.应聘教师为其他学校在职教师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表现优秀、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要求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者,普通话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及以后出生)。高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5月及以后出生)。具有突出业绩的教师可协商争取在上述年龄上有所突破。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3.教辅人员岗位要求
(1)医务岗: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及以后出生),专业对口,具有医师证书。
(2)财务岗: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及以后出生),专业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