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_清华大学附属中学

广东省清华附中湾区学校招聘启事

2020-09-24

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为广州市教育局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是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学校校区分两期建成,所有建设工作均由地方政府全权负责。第一期天河区奥体中心西区校区占地约80亩;二期天河区东北部天河智慧城国家级高新区软件园,占地约245亩。

清华附中湾区学校作为清华附中在广州的一所新办的分校,将秉承清华附中“育人为中心,学生为主体,为了每一个学生个性自由全面的发展”的教育理念,持续探索学生个性化培养和创新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明确自己的办学使命,逐渐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及小学、初中、高中多种衔接培养的办学模式。

学校拟定于2021年9月开学。现面向全国诚聘优秀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优秀教师,欢迎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拥有教育理想与激情的教师加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其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的202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优秀在职教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计招聘中小学教职工60人。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表现优秀、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专业对口。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者,普通话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4)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及以后出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2.应聘教师为其他学校在职教师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表现优秀、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具备较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要求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者,普通话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及以后出生)。高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5月及以后出生)。具有突出业绩的教师可协商争取在上述年龄上有所突破。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3.教辅人员岗位要求

(1)医务岗: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及以后出生),专业对口,具有医师证书。

(2)财务岗: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及以后出生),专业对口。

二、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清华大学附属中学组织选拔人员的业务考核,选拔工作完成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广州教育局,办理后续体检、入职等相关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从即日起,登陆清华附中网站(www.qhfz.edu.cn)进入“人才招聘”栏目,点击“广州湾区招聘”进行在线填写简历,申请报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

2.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2)请在备注里填写个人微信号。

3)线上报名一经提交,无法更改,请提交前核对所填信息无误,并保证填写信息真实。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对于证明资料造假的考生,一律取消相应资格,通报其所在学校(单位)。

1.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为通过了简历筛选进入笔试面试的人员。

2.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电子版打包,随时备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普通话证书、成绩单、主要荣誉及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以当地人事部门资格审查标准为准。

(三)现场笔试

1.笔试对象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

2.笔试形式

采用现场笔试的方式,报考人员接受报考学科和岗位任职资格的笔试。

(四)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对象

心理测试对象为通过笔试的人员。

2.心理测试形式

采用心理测试系统进行。

(五)现场面试

1.面试对象

通过了笔试和心理测试的人员。

2.面试形式

    包括且不限于小组活动观察、现场问答、学科试讲等多种形式。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综合考察简历筛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情况。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心理测试排序,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及排名、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及时在广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排名从高到低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商调手续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

(七)体检、公示、录用及后续办理手续等相关事宜

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广州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规定执行。

三、福利和待遇

(一)子女就学方面

子女入幼儿园或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尽力统筹安排优质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二)人才配套补助

根据《广州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要求,引进杰出人才和骨干人才并根据政策给予补贴及住房待遇等。

(三)薪酬待遇

应届毕业生按照广州教师薪酬待遇同等方法计算。调入教师、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按照广州市人才引进办法执行。

(四)培训资源

1.新任教师培训

清华附中关注新教师专业发展,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课程素材,具备良好的研究底蕴,在新教师专业发展的课程设计方面具有扎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本年度录用的各学科教师,将参加清华大学附属中学一体化学校的新任教师培训,提升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知识技能、文化底蕴。

2.储备教师跟岗培训

储备教师,将于入职当月赴清华附中本部,跟岗培训形式接受培训。通过实践性教师培训的方式,帮助教师改进实际工作。

储备教师在正式入编后参加清华附中组织的系统培训及跟岗学习可等同为试用期工作,经试用期 12个月考核合格后,参加教师职务评审。

四、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清华附中负责业务考核。

关于人事关系办理及其他相关事宜,请致电当地人事部门。